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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者不得好死,正义难免噤若寒蝉

举报者不得好死,正义难免噤若寒蝉
金羊网 2008-04-24 09:21:03  来源:

默客

上图:安徽阜阳颍泉区花费3千万元建造的政府办公楼酷似美国白宫

举报安徽阜阳豪华“白宫”的举报人李国福不久前在监狱

医院蹊跷死亡的消息,4月22日被《中国青年报》详细报道之后引起强烈反响,网友们强烈要求撤查真相。但后续消息却是,李国福的家属再遭有阜阳颍泉区有关部门官员威胁、恐吓和调查。

据举报人李国福的妻子袁爱平说,得知记者采访后,伍明镇政府、镇教育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分别给李国福长子李登辉和四女婿靳峰打电话,警告他们不要找事,赶快回来上班,不要再惹麻烦了,否则将停止他们的工作,甚至开除公职。而在4月21日,颍泉区人民法院再次约见李国福女婿张俊豪的家属,要求他们给张俊豪做工作,要其认罪。谈话期间,当得知记者采访此事后,法院态度发生转变,告诉他们,“这个案子要重新开庭审理”。(4月23日《中国青年报》)

李国福曾多次赴京举报阜阳市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非法占用耕地、修建豪华办公楼“白宫”等问题,其后李国福便厄运不断。去年8月,以贪污罪、受贿罪等罪名被检察机关带走,随后被拘留、逮捕。3月13日凌晨,李国福在监狱中死亡,检察机关出具的调查结果显示属自缢身亡,但其家属不认可自杀的结论,认为死因蹊跷。

李国福的确死得有些不明不白,譬如铁栅门横栏与李国福身高相当,如何能吊死人?又如李国福的锁骨附近、后颈部和背部有大片青紫是怎么来的?尤其是,李国福在见其律师前几小时自杀更令人不可思议。

且不管李国福的具体死因是什么,也不管李国福自身是否涉嫌所指控的贪污、受贿等罪名,但毫无疑问这个举报案涉及问题严重,而在其背后究竟隐藏多深的黑幕更加令人关注。

这个举报案的核心人物是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起码表面上是他。这个张治安被举报非法占用耕地、铲平学校修建豪华办公楼——“白宫”,另外他行贿10万元的事实也被法律认定。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张治安不但没因此倒台,反而“乌纱帽”照戴。不禁要问:张治安何以屹立不倒呢?

据报道称,张治安家族在当地势力颇大。“张家的势力达到鼎盛时期,张家人在颍上县担任副县级干部的多达10人,而且都在要害部门。”但即使如此,稍有理智的人也都会怀疑,仅凭张家在颍上县的家族势力尚不足以在阜阳横行霸道、无法无天吧。何况,还有上级如阜阳市、安徽省乃至中央政府呢!要知道,阜阳“白宫”曾被媒体广泛报道,引发舆论汹汹,可谓沸反盈天!再说,治安行贿的事实也早被法律认定了。怎么就没有人动其一根毫毛呢!张治安背后的保护伞究竟有多强、多大!?究竟是什么力量、什么人在保护张治安?难道共上级部门就这样容许下属“带病当官”而无动于衷吗?

对于李国福举报张治安一案,阜阳市委以及安徽省有关部门是否进行了彻查?如果调查了,其结论又是什么?为何被举报者安然无恙,举报者反而身陷囹圄,如今又离奇死在监狱之中?其中究竟隐含怎样的阴谋?……我认为,所有这些都必须进行彻底的调查,而且为使调查能够公正公平地进行,使调查结果具有公信力,必须的手段之一是实行异地办案。这样,或许才有可能还事情以真相,还法律以尊严,还公众以知情!

对于举报人李国福的遭遇,仅从已经披露的信息来看,已令人感觉极度深寒了,也让人无话可说!然而,类似的举报人遭打击报复的事情,既往也已数不胜数了,相信以后也难免再发生。此前有举报程维高的郭光允、举报平顶山政法委书记李长河的吕净一、举报鞍山市国税局的李文娟……这些举报人的遭遇都令人心寒,要么被砍杀,要么身陷牢狱,如今再加上李国福的蹊跷死亡。举报人的命运似乎成了一种“定律”,也似乎早已注定其不堪了。只是,这类信息似乎已令人们感觉麻木了。

纵观这些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其中一个令人窒息的现象是,本该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机关(如检察、法院等)却充当了幕前的“打手”,成为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马前卒”。这不但是对法律的亵渎,也是对正义的嘲弄,对民意的践踏!令人尤感可悲的是,类似案件却一次又一次的重复发生!不过说到底,其罪魁祸首还是权力的张狂。但长久以往,使人们对目前的举报制度深感绝望却是毫无疑问的了。

2008年4月13日《检察日报》刊登安徽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高宗祥的文章《反贪工作如何应对形势变化》,其中提到:“群众举报逐年减少、反贪案源减少。一方面,近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受案数量持续下滑,2002年至2007年间平均每年下降10.86%。另一方面,有的举报质量不高,不少基层检察院常反映‘无米下锅’”。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信息。安徽近年来的腐败案可谓多矣,从王怀忠、王昭耀到阜阳中院的窝案等等,但群众举报却越来越少了,以致反贪案源不足。要我看,这也算是“因果报应”了。举报者没安全可言,甚至不得好死,又如何期望群众继续举报呢?

举报人流血流泪乃至死于非命的“寒蝉效应”,不可谓不大矣。但举报者的悲剧及其效应依然在继续,持续何时也无人知道!举报人李国福大抵只是“又一个”而已。呜呼!

来源:金羊网

众说纷纭:举报人离奇死亡

宁夏网 WWW.NXNET.CN 发布时间: 2008-04-24 09: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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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阅读:

  2008年3月13日凌晨4时55分,阜阳市颍泉区豪华办公楼“白宫”举报人李国福在安徽省第一监狱医院死亡。2007年8月26日,李国福返回阜阳市当天被颍泉区检察院带走,随后被拘留、逮捕。此前李国福曾多次到北京举报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违法占用耕地、修建豪华办公楼“白宫”等问题。检察机关出具的调查结果显示,李国福属于自缢身亡,但其家属不认可李国福自杀的结论,认为死亡原因蹊跷。(《中国青年报》4月22日)

  绝对权力之下举报人何以安身立命

  我们有理由作出这样的拷问:张治安行贿10万元的事件虽被法院认定但没有得到处理,兴建“白宫”式的区委区政府新大楼的问题也无人问津,这说明张治安 “后台”很硬;李国福退休多年,没有谁查其经济问题,偏偏在举报区委书记期间,检察机关神奇地发现了他的犯罪证据并拘留、逮捕,这算不算报复性执法?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知道,作为区委书记的张治安,他控制了地方执法、司法机关的人财物,掌握了一地的绝对权力,他有权指挥着地方司法机关办案,举报人在他的“一亩三分地”上,又如何维护好自己的权利呢?

  举报人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是难免的,最可怕的是,当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时,却没有国家机关来保障他的合法权益。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都有保护举报人的义务,但在人财物都被当地行政控制之下,保障举报人的国家机关居然成为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帮凶,这不能不令人心寒。如此,在绝对权力之下,保护举报人的国家机关不能独立执法的情形下,制订再详细的《保护举报人法》,最终只是一纸空文。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首先是要分解绝对权力,完善制衡、监督权力的机制,消解绝对权力之毒。否则,举报人何以安身立命? (杨 涛)

  谁对阜阳白宫举报人的离奇死亡负责

  李国福死得不明不白,比如,上吊的铁栅门横栏与李国福身高相当,怎么能吊死人呢?他锁骨附近、后颈部和背部的大片青紫怎么来的?李国福死得蹊跷,他背后的举报案更是蹊跷无比。报道中说,被举报的区委书记张治安曾行贿10万元的事实早就被法院认定,但“白宫”主人张治安的乌纱却照戴不误。有太多的教训告诉我们,举报人很容易成为权力报复下易碎的牺牲品:吕净一,前河南平顶山干部,因举报该市政法委书记李长河而遭砍杀;郭光允,河北省干部,因举报当时的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而身陷牢狱……在李国福举报案中,也出现了太多的公权力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退一万步讲,哪怕李国福真是自杀,在他背后,难道就没有一双罪恶推手吗?面对李国福狱中蹊跷死亡的悲剧,如果我们仍然安之若素,那么,李国福就很可能是中国最后的举报人。 (单士兵)

  举报人意外死亡应异地办案

  无论是从动机上还是从操作上,李国福“自杀”都是无法解释的。相反,倒不能排除有人报复及至杀人灭口的可能。当然,这也只是推理。真相到底如何,还需要司法机关调查认定。但在颍泉区的治内,是不太可能得到真相的——让被举报人的手下去处理举报人的案子,结果不难想象。颍泉区司法部门给出那样一个疑窦丛生的鉴定结论而且拒绝给予合理的解释,不仅死者的家属不能接受,绝大多数公众也不可能接受。

  程序公正是实质公正的保证。李国福蹊跷死亡案要得到公正的处理,就必须摆脱张治安的“控制”。因此,此案理应异地办理,或者由上级司法部门接管。 (盛大林)

  我们拿什么来保护举报人

  举报人频频遭遇打击报复,与法律及其司法机关对举报人的保护不够不无关系。虽然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中都有保护举报人的条款,但是目前还没有专门保护举报人的法律规范文本,有关法律规定对举报人的保护都过于抽象、零碎和狭窄,缺少具体的可操作性,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都只能进行事后惩罚,而对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却不能进行事先保护。这就导致了举报人在某些强权强势面前显得无援无助,无奈至极。相关法律制度一直未见出台,而举报人遭遇打击报复的恶性事件却在接连发生。人们期待着立法机关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通过立法尽快建立起举报人保护机制和机构,使举报人的生存环境得到应有的改善,人身安全得到有力有效的保护。 (黄栀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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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赵英
 来源:华兴时报

分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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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24 16:13